

景泰县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十六条措施
景泰融媒 2022-09-30 23:25 发表于甘肃
针对近期疫情防控严峻形势,为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,切实巩固防控成果,保障经济社会发展,守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议部署精神,景泰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“十六条”措施:
一、所有入景人员,一律执行“一扫三查”(扫“白银快办”、查健康码、查行程卡、查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)和“落地检”。
二、涉疫地区来景返景人员,一律劝返或集中隔离7天。
三、非涉疫地区来景返景人员,一律提前3天报备并扫“白银快办”,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四、在景人员进入居民小区、公共场所、经营性场所,一律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五、红事缓办、白事简办,聚集性活动一律由属地乡镇审批,人数严格控制在30人以内,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。
六、城区一律实行居民小区网格化值班值守制度,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。
七、农村一律实行一村(自然村)一路口,网格化值班值守制度,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。
八、生产经营性场所一律执行“一扫三查”,实行红黑榜管理并严格落实分行业、分属地报备制度。
九、公职人员及其家属、学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原则上一律不得离景,确需离景的要严格报批,返景后居家监测、三天两检,中高风险区返景人员集中隔离7天。
十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,一律持通行证或行业部门(乡镇)证明入景,并执行“一扫三查”和“落地检”。
十一、居民违反上述规定的,一律赋码管理。
十二、公职人员、执勤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或履职不到位的,一律严肃追责。
十三、生产经营性场所违反上述规定的,一律停产停业整顿。
十四、不严格执行报批报备程序的,一律严肃查处。
十五、散布谣言、传播虚假信息造成影响的,一律严肃惩处。
十六、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,一律追究法律责任。
以上“十六条”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。
景泰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
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9月30日